第15章 海水淹没你的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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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今天想起他,只是因为,我在清晨出去接朋友的途中,看到一只被轧死的小狗。一个中年男人替它收的尸,把它装进袋子里,埋在路边的花坛中。我有点失神,看着他的背影,像大胡子,但又不是。
大胡子后来想明白很多事情,他也当了一回背包客,出去走了走。走的地方越多,就越觉得孤独。外面天冷,他总想回家。可是家里唯一的“保险杠”,也早已经不在了。因为常年流浪,它染了很多病。不是大胡子对它照顾不周,而是它的身体太虚弱了,只过了大半年时间,就去世了。“保险杠”走了以后,他总是爱给这个城市的流浪汉买鞋穿。行善积德,却有私心。他想,如果有一天,“保险杠”能投胎,就重回他的身边,还和他在一起。一人一狗处习惯了,换了气味总闻不惯。大胡子终究恋旧。
这是他的脾气,也是他的弱项。总爱婉转地讲述情感,心思不通透,根本听不明白。他最想等的哪里是狗,明明是人。
一转眼十年过去了。十年,会发生很多很多事情。我回忆他的时候,仍旧有很多感慨。如果我打通他的电话,或许能问到一个结果,有一个明确的交代。但是我没有。生活永在继续,人永远都不能为答案而活。对明天的追求,会因为曾经的迷茫和憧憬而变得分外美好。天冷了,假期来到,春节来到,是团聚的时刻。
即使我冻得打字时手都在颤抖,却也知道,明天,就立春了。
一切都会变暖的。
变暖的,也不仅仅是天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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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是我想见却不能见的人,所以这世上多了很多自说自话的人。
那是一个个表演的大舞台,喜怒哀乐都在上面。在微博里直播生活,在朋友圈发点动态。仿佛在说,我在不在是我的态度,你来不来是你的权利。
董佳在朋友圈里发出“倒垃圾忘带钥匙被锁在门外了”的哀号时,就有两个小青年第一时间出现在她面前。一个是楼下餐厅的大堂经理,因为董佳贪便宜办了会员卡,就给了他很多联系的理由;另一个是她的同事,据说,特地搬到离她很近的地方,来为她解决生活上的各种难题。
在别人看来,这是特幸福的一件事。即使对方当不了救世主,但有两个苦力随叫随到也是能省很多事的。可她叫苦不迭,飞速地要我来救场。她说:“怎么办,大树肯定会误会的。”
大树才不会误会呢,他压根就不关心这事。虽然心里这么想,但我还是火速赶到了。我记得以前我有个姐姐,她是我失眠时的聊天机器,是我搬家搬到想哭时的大力神,是我遇到问题时第一时间想到的人。后来她结了婚,离开了这座城市,送她的时候我哭了很久。挺长一段时间,我总认为她离我很远了,没法随叫随到照顾我了,我才失落得想哭。后来,很多原以为自己解决不了的事,慢慢也被自己咬牙解决了。坐下来休息的时候,我才知道,我有多想她。人有时候就是想在心里留一份依靠。也许现在的我正好就是董佳的依靠。
当然,那两个小青年也想当董佳的依靠。两个人挤在门框前把理论讲得唾沫星子横飞,却迟迟没有办法打开那扇门。他们达成的唯一共识,就是不能让开锁的抢了风头。用其中一个的话来说,这是两个男人之间的战斗。
其实我心里是有一点小感动的。而她却对着上上下下的电梯发着呆。
门最终没有被打开。董佳决定去我那里住。那两个人都有点沮丧,最后她还是找了个借口,说留了把备用钥匙在我那儿,把他们给打发走了。
其实我早就知道,就算没有钥匙,开门的问题也难不倒她。我见过她用一根细绳子开门的绝技。
但这房间没有灵魂,唤不回想唤回的人。就算扮一回柔弱,还是要孤独整夜。该来的人没来,门外再热闹也是枉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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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我家的路上,我和她坐在车里,窗外风景似胶片。而我盘算的是,去哪里给她找两个馍馍。
记得她刚从大树那里搬出来的那天,拖着大大的行李箱,找房子找得
焦头烂额。不是没有房子,而是她这个房客太难伺候了。我一直把注意力放在环境与租金的问题上,而她的终极需求只是楼下要有卖馍的包子铺。
每个人都有或多或少的怪癖。但很多怪癖并非天生。
和大树分手以后,她就换了自己吃饭的口味。翻遍所有食物,最后认定馍馍最合胃口。如果是别人请客吃饭,还能勉强吃两口,而一旦回到一个人的屋子里,她就只爱馍馍。
别人都说,这是她傲骄的坚持。
听了这话,她总说:“吃米饭容易发胖。”似乎一涉及减肥的话题,所有的理由都变得合理起来。只有我知道,在她的眼中,米饭有多讨厌。
和大树分手之后,她就不想做饭了。捏在手心里的一点米,洗的时候沉到水底,煮的时候趴在电饭锅底,稍不留神水就多了,还没注意饭就熟了。一个人坐在饭桌前,她很想念菜端到桌上饭还没熟的那些日子。电饭锅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,大树闻着米香直吞口水,她偷偷地背过身子去假装看阳台外面的风景,身后那个叫大树的男人一定在蹑手蹑脚地夹一点偷偷塞到嘴里。
后来,她索性不吃米饭了,去楼下买两个馍馍,从中间剖开,把炒好的菜塞进去,咬着吃完就好。她还能用最后一块馍馍吸干碗底的汤汁,吃得一点不剩。
我问她:“不碰就能不想吗?”
她说:“我都能在楼下菜贩子那里赊账了。”
一丁点菜,买回家胡乱炒一下。这么一丢丢能把她喂饱的菜,连菜贩子都不想跟她算账了,丢一句“和明天的一起算”就把她给打发了。
在每一次答非所问的对话里,其实最糟糕的答案就是回答。之所以顾左右而言他,是想给自己留几分面子。
我终究还是没有将就她。米饭当前,她没表现出什么异样,可我知道,她喝水都快把自己喝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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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不需要坚持。这是她的观点。
坚持就是抵抗,和自己抵抗,和对方抵抗。
握手言和彼此关爱的一件事,弄得好像是战争,多说不过去啊。自然也不是她要的感觉。
问她是因为什么原因分的手,她没说。在旁观者的眼里,善良的人都善于委屈自己,选择不坚持,是对对方的感觉负责。
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感情观,每一份感情都有不一样的地方,没有统一的标准答案。无所谓对错,她的想法她坚持,就是对自己最好的爱护。
有天晚上,董佳突然说她有很多话想对我说。
我风风火火地赶到她住的地方,却怎么也敲不开她的门。第二天早晨,她一点也不羞愧地对我说:“哎呀,心情不好,喝了点酒啦。然后,你懂的啦!”
我怀疑地问她:“是吗?”
“你真讨厌。好吧,我承认,只是抿了两口酒。”
你看,她也是照顾自己情绪的高手。联系到她会开锁、会修理水龙头,总不免感慨她是个生活小能手,行动上的巨人。可是巨人很孤独。
她最大的梦想就是大树把她宠成什么都不会的树懒。以我对她的了解,她就这么一丁点大的梦想。在梦想面前,她算是个失败者。可人生就是个试衣间,不试试怎么知道合不合身呢。
有那么一阵子,我想写写她的时候,觉得没什么可写的。对于无为而治的人,怎么描述都显得平淡。仿佛现在所有的讲述派都把过程弄得惊心动魄,可再怎样那也只是少数人的人生。对于大多数人来说,人不就是在平淡到乏味的日子里打呵欠吗?
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分手,她没说,我就同样选择了回避。她有时候提起大树,我也只是安静地陪她坐会儿。她悲伤的时候就喝点酒,没有酒量,一喝就倒,所以她只在自己的房间里喝。丢人的事,只房间知道就行。出了房门,她还是别人眼中光彩照人的董佳。
关于感情不在了这回事,她知道。挽不回来的现实,她也知道。她怀念他,受尽了委屈,人生不能这样过的,她也知道。道理都懂,可她就是想在自己的情绪里面待一会儿。
这一会儿,就是两年。